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八社(现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红线范围内)
建设内容: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总设计规模为1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5t/d,采用高温蒸汽集中处置技术处理医疗固废,已于2015年取得绵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15]384号),目前正在施工。本项目为二期工程,主要利用一期工程规划公辅设施,在一期工程规划厂房内新增一条医废高温蒸汽集中处置生产线(安装一套高温蒸煮处理系统及一套破碎系统),设计规模为5t/d。本次评价仅针对二期工程进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设施施工,对环境影响甚微。运营期主要问题是生产中排废气、废水、噪声、废渣等对环境的影响,综合比较,以废气和废水的污染物为主,现分析如下:
1、废气:主要是医疗垃圾运输、贮存等工序产生的恶臭及带菌气体;高压灭菌器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病菌、挥发酚、有机物等;此外蒸煮后垃圾破碎产生少量粉尘等。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转运车和周转箱的冲洗废水、医疗废物储存产生的渗滤液、灭菌系统产生的污冷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NH3-N及传染性病菌等。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破碎机等机械噪声。
4、固废:主要为高温蒸煮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及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采用专用收集、运输设备,并设置专用标志,配备专业司机,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杜绝医疗废物泄漏、减少存放时间,以避免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卸料进料处采用负压操作控制恶臭的扩散,并配备专门的除臭系统。暂存库抽出的气体经过高效精滤灭菌装置处理,达到无害化后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转运车和周转箱的冲洗废水、医疗废物储存产生的渗滤液、灭菌系统产生的污冷水等,废水经收集后送一期工程规划的预处理设施(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巩家沟。
(3)噪声
项目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节能、低噪设备,主要噪声设备有破碎机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进行建筑隔声,并对噪声较大的风机采用基础减震及加装消声器等消声措施。经上述措施消声后,可使作业场所噪声削减到65~70dB(A)。另外厂区进行绿化种植,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级标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经高温蒸煮消毒后的医疗废物及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其中,消毒后的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452t/a,送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污泥产生量为0.06t/d,经石灰消毒后送污泥处置项目。
四、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2.64m3/d,根据《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污水排放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废水经一期工程规划的与处理设施(沉淀+消毒)预处理后的废水自流至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调节池,然后泵入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排入巩家沟,最终排入涪江。
总体而言,项目废水排放量。纤E欧攀倍愿⒔视跋焐跷。
2、环境空气
本项目营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高温蒸煮系统排放的减压废气,废气产生量约550m3/h,主要成分为NH3、H2S等恶臭气体和少量病菌。从灭菌设备内腔排出的尾气、通风换气和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均通过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进行处理,尾气处理系统主要是由多项单元操作集成的专利处理模块构成的,可保证所
有的细菌或芽孢(不论是否仍具有活性)全部截留下来,截留效率在99.999%以上,并可吸附80%以上的NH3、H2S等恶臭气体。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甚微。
3、声环境
目区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与背景值叠加后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未超标。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当地声环境引起明显的变化。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国家允许发展的产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治理,治理方案选择合理,措施有效可行。工程实施后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只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要求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讲,本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四街长虹科技大厦B座12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880397712
邮 箱:532607874@qq.com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八社
联 系 人:胡航
电 话:13683415168
邮 箱:huhang9@126.com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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